一是實現建設項目“全覆蓋”。全縣房建和市政建設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進場施工前完成項目實名制信息登記確認,在施工現場只設一個工人出入口并設置實名制管理“閘機”設備,真實采集和上傳實名制管理數據,每月向縣住建局報備數據,實現100%實名制管理。
二是落實主體單位“全覆蓋”。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單位在進場施工前,應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實名制系統中完成分包信息、人員信息登記,不得以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為由拒絕納入實名制管理。
三是確保從業人員“全覆蓋”。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及從事施工作業或提供輔助勞務的人員,均應納入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范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進場施工前,應在實名制系統錄入人員基本信息、驗證二代居民身份證、采集人臉照片等。項目施工期間,相關人員必須通過實名制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同步完成人臉識別考勤,作為工資管理的依據,實現“有考勤有工資、無考勤無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