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規定,進入施工現場的下列人員,均納入實名制管理范疇:建設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監理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勞務員等;建筑工人(含臨時用工人員)。
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組成。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證信息、文化程度、工種(專業)、技能(職稱或崗位證書)等級和基本安全培訓等。從業信息包括工作崗位、勞動合同簽訂、考勤、工資支付和從業記錄等。誠信信息包括誠信評價、舉報投訴、良好及不良行為記錄等。
《細則》要求,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項目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在監理日志中予以記錄,同時嚴格落實監理人員履職要求。對未落實實名制管理工作的,監理單位應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嚴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借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名義,指定建筑企業采購相關產品,巧立名目亂收費。對違規要求建筑企業強制使用某款產品或亂收費用的,立即糾正;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進行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魯班長專注為建筑企業提供專業、高效、全面的農民工實名制解決方案,并以助力各地主管部門搭建統一實名制管理平臺為抓手,幫助政府部門更好地落實監管職責,進一步發揮實名制管理的積極作用。
